逾期后為什么自己協商成功率低?原因在這里...

負債逾期之后,銀行也會給負債人提供相關的上岸政策,但很多持卡人協商之后的結果都是失敗;其實協商失敗的原因歸根究底是方法不對,協商的過程就是一個談判的過程,“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下面整理了四條正確的協商方法,希望可以幫到你!

 

一、協商對象不能找第三方催收公司

很多持卡人在逾期之后都會遭受到催收公司打的電話,部分催收人員在打電話進行過溝通的時候答應幫助持卡人分期和減免,所以很多持卡人就誤以為自己的協商對象是第三方催收公司,于是就和催收公司談分期協議;

其實,催收公司并沒有權利和持卡人談分期協議,催收人員的權利只是有催收義務,就導致很多持卡人誤以為自己已經談妥了分期協議,并繳納相應的費用,到zui后卻被銀行告知并沒有達成分期協議。

 

二、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

持卡人去協商的時候,要清晰明確知道哪些條款能幫我們達成分期協議只有這樣在協商過程當中才能讓銀行專業人員感受到持卡人的專業性;

雖然持卡人作為負債的一方,但是并不說明持卡人沒有權利提出要求,對于正規合法的要求,只要持卡人表述得當,銀行是會同意提出的要求的!

 

三、惡意透支被認定為信用卡詐騙

信用卡逾期之后,很多持卡人為了躲避被催收,更換聯系方式,甚至有的還更換住址,如果持卡人長期處于失聯狀態,就很有可能會被銀行認定為惡意逾期,導致銀行對持卡人失去信任,不想協商;

建議大家逾期后,銀行打電話催收,盡可能接聽,并說明清楚自己當前的情況,表示自己會盡快還清欠款的,并不是惡意拖欠欠款,一旦有錢會立馬還清欠款。如果催收電話太多,可以暫時不必理會,等有時間盡量給銀行回過去即可

 

四、協商條件不充分,沒有提供相關證據

銀行協商還款是有特殊情況的,不是任何一個人都能去協商分期的,所以持卡人要想協商分期,就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逾期是有特殊原因,并不是惡意拖欠。在協商的時候,盡量準備一些資料,如收入證明、負債證明、失業證明、住院證明等,有了這些資料做支撐,就能很大程度提高協商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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