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當“老賴”,孩子上好學校將限制!

 隨著執行工作的宣傳越來越廣泛,“老賴”、“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等名詞逐漸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人們耳熟能詳的就是“老賴”不能貸款,不能坐高鐵,不能買房,“老賴”子女不能當公務員、當兵,不能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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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很多“老賴”為了子女的前途會主動履行清所有的債務,卻有部分家長規避法院的調查,以為不告訴法院子女的下落,自己的子女就不會成為“老賴”,就可以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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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寧法院受理一起銀行申請執行孫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孫某透支信用卡8000元,逾期未還。在民事審判階段,因查找不到被執行人本案采用的是公告送達的方式。


到執行階段,經網絡查控后未發現孫某有足額財產。執行干警到孫某家進行調查,其65歲的母親在家,稱孫某多年未回,一直在北京工作,不知道孫某的工作地址和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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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員未放棄尋找線索的機會,看到孫某全家福中孩子的照片,詢問孩子在哪里上學,得知孩子就讀于本地一所高收費私立學校,向孫某母親闡釋了如果孫某不及時還款,其孩子將會被勒令退回本地普通學校上學。孫某母親仍然不以為意,執行干警將聯系方式留下后離開。
第二天一上班,執行干警就接到了孫某打來的電話,詢問執行干警如何將案款打到法院,還清案款是否還會影響孩子的上學。執行干警釋明后,孫某立刻將案款打到了法院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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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每一個父母都會竭盡所能為孩子考慮,但別讓溺愛將孩子推向“老賴”的深淵。如果孫某母親配合法院工作,案件很可能在審判階段就能解決,節省司法資源。如果孫某母親再晚一段時間告訴孫某,法院勒令孫某孩子退回本地學校上學,孫某也成為“老賴”,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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