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聯系人和擔保人有什么區別?
跟銀行貸款時,如果自身資質不足,銀行就會要求找緊急聯系人或者擔保人,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銀行給自己借出的資金多一重保障,那么貸款的緊急聯系人是否就是擔保人,相關的區別是怎樣的?一起來了解吧!
一、要求不同
緊急聯系人
借款人將對方填寫為緊急聯系人,不需要征求對方同意的,一般只需要提供姓名、聯系方式就行了。
不過也有的信貸機構為了防止出現無法聯系借款人的情況,會核實緊急聯系人號碼的真假以及和借款人之間的關系。因此建議填寫的緊急聯系人號碼要真實,并且是借款人關系比較親密的家人或者是親朋好友。
擔保人
信貸機構需要核實擔保人的資質,一般要求擔保人具備穩定的償付能力,個人信用良好,在本地有居民戶口和固定居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借款人的貸款主要用途沒有關系等等。
關鍵是借款人要讓對方給自己做擔保,需要獲得對方的同意,因為得和對方一同前往現場簽訂擔保合同,因此并不是只填對方的姓名、聯系方式就可以的。
二、責任不同緊急聯系人
借款人在信貸機構有留下緊急聯系人的電話,可就算借款人貸款逾期后失聯了,信貸機構打電話給緊急聯系人,也只是希望能讓緊急聯系人幫忙找下借款人,但不會讓緊急聯系人為借款人還款。
擔保人
如果只是一般bao證,需要經過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能償還的,才需要為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只要借款到期沒有按時還款,信貸機構都有權利要求擔保人為借款人償還貸款。
三、影響不同緊急聯系人
除了可能會被信貸機構打電話發短信騷擾外,沒有什么別的影響
擔保人
借款人的債務會成為擔保人的隱性債務,屆時擔保人可能會因為負債太高不利于自己辦理信貸業務。一旦借款人逾期,擔保人的征信報告也會留下該筆借款的逾期記錄,并且還會被信貸機構花式催收,影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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